GB7258是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9就是2019年修改制订,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轮胎防爆装置
轮胎防爆装置的设计外观尺寸、规格大小均与普通气门芯一样,与现有普通气门芯通用;所有防暴功能均精密地设计在3毫米内;3毫米内有一个高精密的高压感应装置。轮胎防爆装置只需要把原普通气门芯拧掉,将防暴装置安装在气嘴上,在加安上我们特有的防尘帽就可以了,使用方法非常简单。
2.刹车片报警
当制动片经一定时间磨损后,磨掉至制动片所设置的“极限”时,自然回路被磨“断”,随即也被反蚀至ECU而点亮报警灯
3.安全带报警
汽车安全带报警的功能则是安全带的提醒装置,轿车是已普及,像专用特种车比如:消防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垃圾车、吸污车、救险车、电源车等车型在2020年1月1日以后都必须具备安全带报警功能。否则新车不予落户。
4.货车防撞系统(自动刹车)
货车防追尾撞击安全防护技术就是在货车有追尾的时候自动启动制动系统,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5.气囊悬挂。
空气悬架的定义为,以空气弹簧为弹性元件,空气为弹性介质,在密封的容器内冲入压缩空气,利用空气的可压缩性和弹性作用实现车辆的减震效果。通知规定(这条规定主要是用于危险品运输车,其它环卫车辆、消防车、高空作业车暂不受影响):自2020年1月起,所有的危化品运输车必须采用空气气囊悬挂,从10月23日起车厂停止接收国五非空悬危化物流商品的订单,而现有的国五非空悬危化物流商品订单则须无条件执行等内容。其实,这则通知的规定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根据2017年10月份国家颁布的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来制定的。此标准9.4条规定: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这项规定的过度期为24个月,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危化品车辆必须标配空气悬挂装置。